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,优化资源配置,根据我校应院〔2021〕191号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现就2026年国有资产拟报废处置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废原则
本次国有资产报废按照贯彻落实“过紧日子”要求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、科研、办公等前提下,坚持“保障需要、规范程序、控制总量、能用尽用”的原则。
二、报废条件
申请报废的资产需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,且损坏无法修复或者修复成本高无维修价值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通用资产的报废
申请通用资产的报废,严格按照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(2023年版)》的通知--豫财资〔2023〕238号》的规定,从严审核使用年限与损毁情况,规范履行报废审批、回收处置与资产核销流程。
(二)其他资产报废
申报部门核对待报废的实物资产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、财政厅预算一体化资产数据(财政厅资产数据请联系资产管理处),确保账实相符、账账一致,对信息不符、数据缺失或状态异常的资产,须先行核实更正,严禁虚报、漏报及违规申报资产报废事项。
四、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
1.各部门应将待报废资产集中存放,妥善保管,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各部门提交的处置明细表现场核查。
2.请有报废处置需要的部门,填写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资产处置申请表(附件1),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资产处置明细表(附件2),并于2026年4月17日前,将报废处置资料电子版发送孙蕾老师OA邮箱,纸质盖章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6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