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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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6-04-03  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,优化资源配置,根据我校应院〔2021〕191号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现就2026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废原则

本次国有资产报废按照贯彻落实“过紧日子”要求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、科研、办公等前提下,坚持“保障需要、规范程序、控制总量、能用尽用”的原则。

二、报废条件

申请报废的资产需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,且损坏无法修复或者修复成本高无维修价值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通用资产的报废

申请通用资产的报废严格按照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(2023年版)》的通知--豫财资〔2023〕238号》的规定,从严审核使用年限与损毁情况,规范履行报废审批、回收处置与资产核销流程。

(二)其他资产报废

申报部门核对待报废的实物资产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、财政厅预算一体化资产数据(财政厅资产数据请联系资产管理处),确保账实相符、账账一致,对信息不符、数据缺失或状态异常的资产,须先行核实更正,严禁虚报、漏报及违规申报资产报废事项。

四、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

1.各部门应将待报废资产集中存放,妥善保管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各部门提交的处置明细表现场核查

2.请有报废处置需要的部门,填写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资产处置申请表(附件1),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资产处置明细表(附件2)2026417日前,将报废处置资料电子版发送孙蕾老师OA邮箱,纸质盖章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有资产管理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4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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